2014年6月,《黔西南州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这是黔西南州财政局为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业务、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而采取的具体举措。
为使政策确实落地,在《黔西南州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前,该州财政局以《关于征求<黔西南州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函》的形式向各代理记账机构征求意见,根据所征求的合理意见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同时,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和《黔西南州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会计科6月份还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从业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州财会[2014]20号),决定从6至12月份开始对全州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和检查,并要求各代理记账公司及时上报自查报告以便检查工作能顺利完成,有力地促进了黔西南州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供稿:黔西南州财政局会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