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我厅于2015年2月15日作出受理贵州省正辅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执业许可的决定。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该所申请执业许可情况公示如下:
1、名称:州省正辅会计师事务所;
2、办公场所:办公场所为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大发路39号;
3、成立时间:2015.2.2;
4、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5、合伙人:刘春燕(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20800070007)、李成云(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20100500005);
7、合伙人最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无;
8、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合伙人):李红(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20800070017)、蒯雪丽(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20100610001)、王瑾(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201006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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