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我厅于2015年09月08日作出受理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设立贵州分所的决定。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名称: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14-07-30;
(三)执业证书编号:51080202;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
(五)主任会计师姓名:肖军;
(六)办公场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中铁西城5栋5楼501-509号;
(七)最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含已设立分所受处罚情况):无;
(八)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分所注册会计师):80名。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
电 话:0851-86892931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省政府7号楼
贵州省财政厅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