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我厅于2015年08月28日作出准予设立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文号:黔财会[2015]35号)。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名称: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成立时间:1999-11-12;
(三)执业证书编号:45010008;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
(五)主任会计师姓名:咸海波;
(六)办公场所:南宁市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32层;
(七)最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含已设立分所受处罚情况):无;
(八)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分所注册会计师):51名。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
电 话:0851-86892931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省政府7号楼
贵州省财政厅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