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贵州欣盛财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报送的申请执业的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予以批准执业,现将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准予设立贵州欣盛财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贵州欣盛财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汪鑫(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20100110037)、竺柯(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20100490006)。
三、贵州欣盛财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主任会计师兼执行合伙人为汪鑫。
四、贵州欣盛财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办公场所为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辅助用房B501室。
五、贵州欣盛财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注册资本/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参拾万元整(万元)。
六、贵州欣盛财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贵州欣盛财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你们持本批复文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登记手续。
贵州省财政厅
二0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