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局,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通知[请自行到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下载]
贵州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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