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高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的持续趋同,财政部近期草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征求意见稿)》和《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对这两个征求意见稿认真研究,积极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6年9月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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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财政部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函
2.财政部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征求意见稿)》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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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厅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