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
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局,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制定了《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