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文件
关于开展贵州省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贵安新区财政局,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为掌握我省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及《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贵州省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
(二)及时准确编报,加大审核力度。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及时准确编制和报送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按时汇总并报送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力度,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
(三)开展分析应用,加强监督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探索应用大数据技术,挖掘内部控制报告价值,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编报工作的监督指导,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和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同时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内部控制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二、报送要求
(一)各市(州)财政局、贵安新区财政局应当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将本地区加盖公章的汇总报告和电子数据报送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电子数据可报送光盘或发送电子邮件至gzscztkjc@126.com。
(二)省直各部门应当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将本部门加盖公章的内部控制报告和电子数据报送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电子数据可报送光盘或发送电子邮件至gzscztkjc@126.com。
(三)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的汇总报告和电子数据分别报送遵义市财政局和毕节市财政局。报送时间分别按照遵义市财政局和毕节市财政局的要求上报。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使用财政部统一下发的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工作。不建议开发使用其他软件。
(二)导出格式要求。
电子版内部控制报告应当从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导出.jio格式文件,内容包括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和纳入汇总范围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
各市(州)财政局和省直各单位上报的jio格式文件应修改为本地区、本单位名称,如“贵阳市汇总.jio”、“贵州省财政厅.jio”。
(三)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局及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请于2019年2月28日前向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报送《市(州)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联络表》(附件3)。
(四)请认真阅读报表填写说明及软件操作手册或观看操作视频,如有软件操作方面的疑问,请联系久其软件股份有限服务热线400-119-9797转8,或010-63819293。
(五)填报软件、软件操作手册、操作视频及问题解答等资料请到“贵州省财政会计网”“通知公告”自行下载。
(六)各单位在报告填报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咨询。各级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要将各单位反映的问题上报上级财政部门。我们将及时整理各类问题并将解决方案在“贵州省财政会计网”“通知公告”中公布。
联系电话:0851-86820287、0851-86892931
附件: 1. 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3.市(州)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联络表
贵州省财政厅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