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文件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局,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规范电网经营行业产品成本核算,促进电网经营企业加强成本管理,满足国家输配电定价核定和监审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的通知[请自行到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下载]
贵州省财政厅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