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文件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局,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并予印发。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请自行到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下载]
贵州省财政厅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