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6号〉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局,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
2014年1月29日
主办:贵州省财政厅 制作维护:广东兰贝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18922152010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17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