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文件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
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局,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请自行到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下载]
贵州省财政厅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