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文件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局,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会计调整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一会计调整》。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一会计调整》的通知[请自行到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下载]
贵州省财政厅
2018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