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有效贯彻实施,实现新旧管理办法平稳过渡,财政部印发了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现将全文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全文链接: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
主办:贵州省财政厅 制作维护:广东兰贝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18922152010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17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