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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就国办56号文件贯彻实施情况及下一步改革建议开展问卷调查工作的函
  • 2014-03-03 16:46:00
  • 作者:本站编辑
  • 阅读量:25

 

各会计师事务所: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以下简称“国办56号文件”)颁布实施近5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根据财政部《关于就国办56号文件贯彻实施情况及下一步改革建设开展问卷调查工作的函》(财会便〔2014〕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梳理各地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的基本情况,系统总结国办56号文件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并就下一步全面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我厅现在全省范围内就国办56号文件贯彻实施情况开展问卷调查工作。请本省会计师事务所(不含分所)认真填写“问卷调查表”,填写结果需主任会计师审定并加盖事务所公章,于2014年3月25日之前将调查问卷反馈至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反馈方式采用纸质材料寄回或扫描件发至邮箱均可。

联系人: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   李静

联系电话:0851-6892931

电子邮件:gzscztkjc@163.com

通讯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7号楼319室

邮编:550004

 

 

 

附件:问卷调查表(会计师事务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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