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下放县级
自2015年9月1日起,在黔西南州申请设立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将由各县(市)财政局审批。这是黔西南州财政局认真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而采取的举措。
黔西南州财政局注重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一方面按照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27号令),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将州级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审批、日常监管权限下放至各县(市)财政局,要求各县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审批流程规范有序执行,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不跑路,少跑路”。另一方面,州财政局依法指导监督各县(市)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工作,有效促进各县(市)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黔西南州财政局会计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