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我厅于2013年12月14日作出准予设立贵州省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贵州省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 执业证书编号:52040041。
三、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四、 主任会计师姓名:陈关祥。
五、 各合伙人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陈关祥(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20300270017)、杨珠丽(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20300270019)。
六、 注册资本/出资总额(万元):叁拾万元整。
七、 经营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君竹东园4楼。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
电 话:0851-6892931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省政府7号楼
贵州省财政厅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