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于2015年1月12日受理了贵州红华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贵州红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 营业执照注册号:520103000853500
三、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四、 主任会计师姓名:李红梅
五、 合伙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李红梅(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20400090003)、华邦瑛(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20100030023)
六、 注册资本/出资总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七、 经营场所:贵阳市云岩区友谊路百灵阳光商住楼1单元30层7号
欢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的,可向我厅举报。
联系方式: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
电 话:0851-86892931
通信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7号楼
邮政编码:550004
贵州省财政厅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