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文件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财政局,仁怀市、威宁县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收入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请自行到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下载]
贵州省财政厅
2017年7月31日